楼上噪声太大楼下用震动器“反击”法院发出司法确认书助邻里“消音”
- 时间:1周前
- 作者:船型开关
原标题:楼上噪声太大,楼下用震动器“反击”,法院发出司法确认书助邻里“消音”
近日,该起因噪音引发的邻里纠纷在拉堡司法所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柳江法院对双方当事人签署的调解协议出具司法确认书,为邻里“消音”加上司法保障。
2020年开始,住楼下的小刘认为楼上邻居小齐一家家中活动的声音太大,已经影响到其家人的生活和休息。为此,小刘多次上楼找对方协商。
但小齐却认为家里平时就自己与两三岁的孩子在家,并没有太大的活动能造成过大噪音。
双方协商未果,两家人的矛盾就此激化。2021年,小刘在自家客厅的天花板安装了震动器,用于震动楼板。
楼上的小齐一家难以忍受震动器的“折磨”,多次找到社区物业、社区、派出所等部门介入调解,但也没能得到一定效果解决。
无奈之下,小齐在今年1月向拉堡司法所反映了两家的情况,希望司法所能劝小刘一家不再使用震动器。
2月1日,双方当事人在司法所调解员的调解下解开了心结,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在调解员的引导下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柳江法院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对该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该和解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
为了让当事人吃上“定心丸”,承办法官立即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并详细告知双方当事人,经过司法确认后,调解协议便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双方不得再主张其他权利。
近年来,柳江法院高效践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纠纷化解新模式,在大力提高审判质效的同时有效减轻群众诉累,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司法确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一种。它是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诉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应及时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能够最终靠人民调解方式变更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人民法院不收取费用。因此,相比诉讼程序,司法确认程序具有更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特点。
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核检查后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与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一样,都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当事人如果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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